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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抚松县征集“抚松精神”表述语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3-03-20  截止时间: 2013-05-30 

 城市精神是一座城市的灵魂,代表着城市的整体形象、彰显着城市的特色风貌、引领着城市的未来发展,是城市市民认同的精神价值与共同追求。

    为提升抚松城市形象和品位,丰富抚松城市人文内涵,提高抚松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凝心聚力,鼓舞斗志,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国家文明城市创建中来,中共抚松县委宣传部决定组织开展 “抚松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

    一、 征集范围和时间

    1、县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投稿。所有作品均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抚松县委宣传部新闻科,邮编:134500,联系电话:0439—6230244,传真:0439—6230243  电子邮箱:fsjsbsy2013@126.com.

    2、征集时间,从即日起截止至2013年5月30日。

    二、内容要求

    1、“抚松精神”表述语要着眼国家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有宽广的视野和号召力,准确反映抚松县人文、地理特色,体现抚松城市特色、时代特征、发展定位,充分展示抚松人民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奋发有为的时代风貌。

    2、表述语要文字精练,通俗易懂,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字数在16字以内,并须提供300字左右的内涵解释和创意说明。

    3、所有稿件要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单位、联络方式。来稿不退还。

    三、评选及奖励

    1、评选。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将从所有来稿中选出30件入围作品,提交部分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阶层人士投票评选。

    最后由县委宣传部、抚松县文化顾问、民俗专家、乡土专家和知名学者组成的评委确定一、二、三等奖,并在抚松电视台、抚松电台、《参乡》、抚松县政府门户网站、抚松发布等媒体上公布。

    2、奖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向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3、送审。主办单位及有关专家在获奖作品的基础上修改、提炼形成 “抚松精神”表述语送审稿、报县委常委会审定后,对外宣布 “抚松精神”表述语及内涵。

    四、有关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3、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活动要求。

    4、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抚松县委宣传部         抚松县文明办

                                                                                                 2013年3月18日

http://www.fusong.gov.cn/Announce.asp?ChannelID=0&ID=125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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