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 | 滨海新区有奖征集LOGO、宣传用语!最高奖5万元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9-20 

为进一步提升滨海新区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展现滨海新区文化内涵,增强市民归属感和城市凝聚力,提高滨海新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9月20日,天津滨海新区宣传部发布征集活动启事,向社会公开征集滨海新区城市形象宣传用语、滨海新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奖金最高5万元。

征集时间

9月20日—10月19日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征集内容及作品要求滨海新区城市形象宣传用语

  1.弘扬时代精神,注重城市内涵,准确概括滨海新区城市形象,反映滨海新区发展理念,充分体现滨海新区历史底蕴、文化精髓,凸显滨海新区与众不同的城市气质。

  2.文字精炼简洁,内涵丰富,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诵。

  3.要有较强的应用性,适合在重大活动、公共建筑、城市窗口、公共设施等各种媒介、载体上传播。

  4.字数限定在12字以内,同时需附300字以内的说明,简要阐述推广语的构思、立意。


滨海新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

  1.体现滨海新区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悠久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

  2.LOGO应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寓意贴切、创意新颖、易于识别、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3.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4.设计稿应附有文字说明,包括不超过400字的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5.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6.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投稿方式

  1.参与者应填写《滨海新区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征集活动登记表》《滨海新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登记表可登录津滨网(www.tjbh.com)或滨海新区政府网(www.bh.gov.cn)进行下载,填写完毕后,连同作品一起提交指定电子邮箱。

  2.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滨海新区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形象标识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投稿邮箱:bhsb9818@sina.com

  投稿电话:022-66336176 022-66336000

奖项设置
滨海新区城市形象宣传用语

  一等奖1名 10000元

  二等奖2名 3000元

  三等奖3名 1000元

  入围奖20名 200元

  纪念奖若干 精美礼品一份(共计2000元)


滨海新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

  一等奖1名 50000元

  二等奖2名 10000元

  三等奖3名 5000元

  入围奖10名 1000元

  纪念奖若干 精美礼品一份(共计2000元)

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成立评审委员会,征集作品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为初评、专家评审两个阶段进行评审。

  1.初评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计汇总,初评遴选出26条宣传用语、16件城市形象标识作为入围作品。

  2.专家评审阶段(10月26日—10月29日)。由评审委员会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确定获奖名单。

有关事项

  1.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且是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3.征集作品入选一、二、三等奖后,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和完全使用权,在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删减。

  4.如收到的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征集作品。

  5.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6.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编辑 | 马瑞

来源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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