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开展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标识大清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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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印发《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共青团作为维护共青团组织标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沙湾县团委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文化用品店和校园周边商铺进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标识大清查。

清查内容主要有团旗、团徽、队旗、队徽、红领巾、队委标志等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标识。

  此次清查,共清查校园周边文化用品店13家,清查不规范红领巾500余条,不规范团徽、队徽1000余枚。对以上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标识不规范的文化用品店责令严禁再销售,立即对商品进行更换,对继续销售违规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标识的将立即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予以制止,并追究责任。

  同时,团县委、少工委对各中小学校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佩戴使用团徽、团歌,红领巾、队徽、队旗、队歌等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标志标识基本情况进行排查,引导广大共青团员、先队员珍惜、爱护共青团(少先队)标志标识,进一步增强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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