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关于征集第二届长春国际创客节活动的通告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7-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创业者搭建更广阔的创业平台,我市拟举办“第二届长春国际创客节”系列活动,特此发布:

  一、活动目标

进一步树立创客理念、培育创客文化、宣传创客事迹、弘扬创客精神,不断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内在潜能,将创新从物质层面升华到精神层面,努力营造人人想创造、人人能创造、人人敢创造的创业创新环境。通过创客节的平台,帮助创客把握时代机遇、解决融资难题,搭建互联网线上桥梁,完善线下主题活动,在政府政策的引导和各组织群体积极参与下,形成长春地区新生态的创业氛围。

  二、活动内容

1、评比表彰“十佳创客先锋”;

2、评选命名“优秀创客示范空间”;

3、成立“长春市创客空间联盟”;

4、“创客创投长春行——长春市各类创客空间大巡展”活动;

5、“就业创业数字长春”服务平台签约仪式;

6、“金融扶持创业创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7、就业招聘联动活动;

8、创客创投高峰论坛;

9、创客项目专场路演及创投融资对接;

10、创客创业大赛;

11、创客项目集市对接;

12、优秀创客大讲堂;

13、创客沙龙;

14、优秀创客成果展。

  三、活动时间

9月28日—9月29日

于2018年全国双创周活动期间举行。

  四、参与活动项目申报

长春地区域内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会群团合法组织及法律允许参与的个人,均可依规申报。

(一)申报时间

7月6日-7月16日

(二)申报办法和奖励

参加创客节活动的各单位根据参加活动报送具体的活动方案,各会场必须按照主办单位要求悬挂主题标语等宣传标识。主办单位根据方案的制定和实地考察确定本次创客节的主会场、创客空间联盟、“创客创投长春行”单位名单、评选“十佳创客先锋”和“优秀创客示范空间”等活动,根据举办活动取得的效果给予补贴、奖励或者授牌。


五、申报内容

(一)主会承办资格 (做主会场)

1、须具备条件

(1)高峰论坛

场地可容纳500人以上,能够邀请国内知名创客大咖,民企领军人物、国际国内知名专家进行演讲,组织嘉宾进行圆桌对话。

(2)创业大赛和项目路演

场地可容纳200人以上,有投影仪或者大屏幕,可以完成PPT播放,产品展示等应具备的设施。

(3)项目大集

场地可容纳至少50个项目同时参展,每个项目至少9平方米,总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

(4)创客大讲堂

场地可容纳至少100人以上,有投影仪或者大屏幕,可以完成PPT播放等应具备的设施。

(5)启动仪式、“十佳创客先锋” 颁奖和“优秀创客示范空间” 授牌。

场地可容纳500人,环境整洁、大气、时尚富有现代元素,设备先进。

2、申报材料

(1)场地总面积及平面图,各项活动区域平面效果图。

(2)介绍单位情况的3分钟视频展播。

(3)每项活动的活动方案。

①高峰论坛内容要求:论坛名称、论坛时间地点、论坛形式、参会对象、拟邀嘉宾、论坛规模、论坛主要议题、论坛议程、拟邀嘉宾的简介、演讲内容、活动经费等。

②项目路演内容要求:路演主题、路演规模、参与人员、活动时间地点、流程等。流程中需要标明每部分时间和总时长。要求每个项目路演时长不超过6分钟。

③创业大赛内容要求:大赛主题(口号)、活动时间、参赛对象及条件、报名方式及时间、奖励及项目支持、活动要求、活动宣传、活动经费明细等。

④创客大讲堂内容要求:活动时间地点、宣传标语、活动主题及内容、参会人员和与会嘉宾、主讲导师简介、聘请导师简介、活动流程、活动经费明细、活动场地设计方案等。聘请知名创业导师讲课,立题新颖,提高青年人创业激情的同时为创客群体成功创业提供指导。立题由参选单位根据本单位开展创业特色特点自定。

3、资金补助

确定主会场的单位给予资金支持,并对其进行大力宣传,授予“优秀创客示范空间”。

启动仪式、“十佳创客先锋” 表彰和“优秀创客示范空间” 授牌等活动方案待确定主会场之后与承办单位确定具体活动内容和要求,并且主会场承办单位承办的所有活动需主办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创客创投长春行—长春市各类创客空间大巡展”

011、活动方式

在积极参加第二届长春国际创客节活动的单位中,组委会根据创客节需求以及各基地特色进行选拔,选出若干创业创客空间参与巡展,在第二届长春国际创客节期间主办单位租赁旅游巴士定时往返各会场之间。邀请各级领导、各地来宾和专家及各创投机构代表乘坐巴士巡游参观对接。组织各高校大学生、社区各类创业人员参观各基地创业创客项目,参与各基地相关活动。在大巴车体张贴宣传海报,各基地印制各类简介,包括优秀创客人物、优秀创客项目、创业导师和专家团队、介绍基地特色服务项目、创投机构及相关扶持条件等宣传资料,播放创客微电影、宣传片,营造创业氛围,形成具有长春特色的“创客专巴”。基地需配备讲解员,所有参加的基地均参与“创客创投长春行地图”的绘制。

22、申报材料

基地简介、宣传册、基地视频(不少于3分钟)及活动方案。活动方案需结合本基地特色,活动内容、活动形式不限。

33、资金补助

根据活动的内容和取得的效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三)创客空间联盟


  主办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成立创客空间联盟,凡积极参加第二届长春国际创客节活动的单位都可成为长春市创客空间联盟的成员。联盟旨在“促进发展、友好合作”。聚合与创业事业紧密关联的企业,团结有志于创新、创业、创造的优秀人才,联合资源、资本和智慧,以学习、交流、合作的方式,以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合力推动我市创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评比表彰“十佳创客先锋”


面向全社会征集“十佳创客先锋”候选人。各单位通过创客事迹,带动就业人数等评比标准推举本单位优秀创客,本次评选30人进入决赛,决赛进行网络投票,评选进行1:3筛选,筛选结果将作为“十佳创客先锋”评选的重要依据。

  评选标准

(1)拥护并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2)具有强烈的现代市场经济意识,思想解放,大胆改革,锐意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更多人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显著,得到政府、社会和群众公认,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4)评选对象必须是主导创办或领办至少一家企业,且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所创办企业须在本市范围内,且实际运营3年以上。

(5)2015年以来,评选对象在“双创”活动中获得优秀创业人员有关称号及各级创业大赛评选活动中前3名获奖选手优先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评选方式

(1)推荐

各单位推荐1-5人,需经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

(2)初审

市“十佳创客先锋”评选活动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评选活动小组审核确定30位“十佳创客先锋”候选人。

(3)网络评选

借助网络平台对30位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4)终审

评选活动小组组织专家和创业导师召开评审会,结合网络评选结果确定“十佳创客先锋”名单。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十佳创客先锋”候选人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1),候选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提供候选人事迹材料,简要说明创业历程、主要事迹、表彰及带动就业情况等。

  表彰及奖励

创客节期间召开“十佳创客先锋”表彰活动,给予表彰或奖励。会后对“十佳创客先锋” 在省内主流媒体张榜公布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十佳创客先锋”获得者到校园、社区进行先进事迹报告会。

  评选命名“优秀创客示范空间”

全市各创业扶持组织、创客空间均可参加“优秀创客示范空间”评选活动,对符合要求的“优秀创客示范空间”进行授牌或奖励。

1

申报资格

(1)具备创客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

(2)具备创客服务团队,并有效指导、协助办理开业等相关手续。

(3)具有长期战略合作的投融资机构,并能有效实施创业项目对接和融资服务。

(4)具备一定数量创业指导师服务队伍,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测试、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5)能够开展法律、会计、审计、评估、专利和企业管理、人才培养、战略设计、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服务。

(6)能够指导、协助申请享受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2申报材料

(1)创客示范空间申请表(附件2)。

(2)创客空间简介及相关资料。


3授牌

创客节组委会根据申报单位上报材料和实地考核,确定“优秀创客示范空间”名单,创客节期间召开授牌仪式。

六、报送方式和联系方式

电子档:ccgjckj@163.com

纸质档:诺睿德商务广场B9栋18楼1818室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1-81118048 0431-81118056

附件1:长春市“十佳创客先锋”候选人推荐审批表

附件2:创客示范空间申请表

七、附件下载方式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即可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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