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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元 宜宾市征集市歌歌词大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12-03  截止时间: 2015-01-31 

 万里长江第一城宜宾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白酒之都,具有2190多年的建城史,4000多年的酿酒史,是长江上游开发最早、历史最为悠久的城市之一,也是南丝绸之路的起点之一,享有“西南半壁古戎州”、“填不满的叙府”之美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孕育了一大批仁人志士,革命先烈李硕勋、抗日民族女英雄赵一曼、文坛泰斗阳翰笙、哲学大师唐君毅都诞生于此。为深入挖掘宜宾的历史文化内涵,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热爱宜宾、建设宜宾的热情,不断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现决定开展“宜宾市市歌歌词”征集评选活动。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面向全国征集市歌歌词。

二、征集安排

1、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面向全国征集市歌歌词。

歌词内容要有故事性,易懂易记。忌简单的人物、景观、典故堆砌。鼓励不拘一格,大胆创作。

2、由主办方从歌词征集来稿中评选出10首入围歌词。

三、申报方式

1、作品要求A4纸打印,每位作者不超过2个作品。

2、市歌应征作品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一般在300—500字。

3、应征者需提交一份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等详细信息。

4、作品可以以信函、邮件等方式,投递至宜宾市文联办公室。邮箱地址:184432239@qq.com,联系电话:0831-8235092,邮编644000(信封请注明市歌歌词征集)。

四、评审及奖励办法

作品由专家和宣传文化部门共同组成评审组进行评选,评选出入围作品10首。入围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前3名入选作品分别奖励150000元、80000元、40000元(不与入围奖重复奖励)。视作品质量,第一名可空缺。

五、征集作品版权及使用相关说明

1、评选结果将于2015年6月30日前,在宜宾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宜宾新闻网向社会公开。

2、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未入选作品的作者,可在本次活动评选结果公布后自行处理应征作品。

3、入选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凡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获奖作品,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已发奖金和证书。侵权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对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拥有版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

5、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

2014年11月5日

http://www.yibin.gov.cn/ybdt/detail.jsp?classId=020114&newsId=402460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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