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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乌海旅游宣传口号有奖征集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5-12  截止时间: 2015-06-01 

 为加强乌海旅游宣传,准确展现乌海旅游文化风貌,打造乌海旅游知名品牌,进一步提升乌海的知名度和认同感,乌海市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征集“乌海旅游主题宣传口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乌海旅游主题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6月1日

三、征集要求

  乌海旅游主题宣传口号要结合乌海“黄河明珠”“书法之城”“葡萄之乡”“沙地绿洲”“水上新城”等特征,准确和突出反映乌海旅游形象定位、基本内涵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吸引、感召、宣传效果,文字简练,韵味传神,朗朗上口,可附创意说明。

四、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均可通过直接投递、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投稿需注明“乌海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字样。个人投稿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地址、联系方式,集体投稿注明集体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投稿邮寄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学府街行政中心A座1335室,邮政编码:016000

  电子邮箱:nmgwhslyj@126.com

  联系电话:0473—2999694

  联 系 人:刘慧

五、评选方式

  1.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邀请我市权威专家进行终选。

  3.入围作品通过乌海旅游官方微信公示。

六、奖励标准

  乌海旅游主题宣传口号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不在另附稿酬。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4.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途中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5.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减。

  6.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乌海市旅游局

                 2015年5月8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A0NDEzNA==&mid=206904435&idx=1&sn=c7a14d70a41b1515e32c15172dd1b578&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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