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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中国林业面向全国征集原创林业歌曲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10-21  截止时间: 2015-11-20 

  本报讯 实习记者周晓星报道 为抒发人们对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的赞美之情,讴歌林业建设取得的成就和务林人的精神风貌,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中国林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近日联合开展林业歌曲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征集原创林业歌曲。

  此项活动是2015年全国林业宣传工作和中国林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确定的重点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的艺术团体和群众组织联系,有针对性地组织当地音乐家、社会上和林业系统音乐爱好者,深入林业一线,创作一批主题鲜明、旋律优美的高质量作品,唱响现代林业发展的主旋律,增强林业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根据主办方制定的《林业歌曲征集活动方案》要求,征集作品要求内容思想健康,反映林业的人文精神和地域文化内涵,讴歌林业发展的新成就;作品赞美森林、湿地和荒漠等自然风光;歌词具有时代性,主题鲜明,富有感染力和凝聚力;歌曲旋律优美、易于传唱。参选作品必须是原创歌曲或歌词,如出现抄袭或改变已发表歌曲的侵权行为,后果自负。

  活动要求各省林业厅(局)、四大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至少报送1件参评作品;个人每人限1件。歌曲、歌词形式不限,作品采用简谱或五线谱记谱法。歌曲音响成品需用邮寄CD或发邮件方式将作品音乐小样投递到征歌承办单位。

  中国林业音乐家协会将组织全国知名的词曲作家、林业系统音乐工作者组成评审团,对征集作品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征集活动最终将评选出10首入围作品,并从入围作品中选出2首最佳林业歌曲。活动还设立组织奖3名,以及歌曲类作品奖、歌词类作品奖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歌曲类一等奖作品制作成MTV(影像资料由获奖单位提供)在优酷、土豆等媒体网络进行广泛宣传;其他获奖作品将以“歌曲集”形式出版公布。

  《方案》要求,歌曲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获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参评词曲单位和作者须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单位、个人信息和歌曲作品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宣传部办公室,投稿请注明“林业歌曲作品”字样。

  本次征集活动由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中国林业音乐家协会承办。

http://www.greentimes.com/green/news/stwh/lszy/content/2015-10/21/content_320046.htm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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