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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中国(广安)川渝合作示范区暨川东北经济区投资贸易洽谈会标识(LOGO)征集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04-28  截止时间: 2016-05-31 

广安是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家乡,是国家确立的川渝合作示范区。为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提升广安知名度和影响力,经报请四川省政府同意,定期在广安举办“中国(广安)川渝合作示范区投资贸易洽谈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广安)川渝合作示范区暨川东北经济区投资贸易洽谈会标识(LOGO)。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

中国(广安)川渝合作示范区暨川东北经济区投资贸易洽谈会

2.会议主题

开放合作 创新共赢

3.会议背景

广安市位于川东北,与重庆毗邻,是“出川入渝”的东大门,区位独特,交通便捷,资源富集,发展速度位居全省前列,是全省川东北地区重要的经济支撑。近年来,广安市先后被国家确立为川渝合作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上,强化投资促进抓手,开展了以“感恩小平?投资广安”为主题的系列投资促进活动,签约了大批重大投资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释放内部活力,激发外生动力,扩大投资影响,深化开放合作,经报请四川省政府同意,定期在广安举办“中国(广安)川渝合作示范区投资贸易洽谈会”。

二、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充分体现川渝合作元素、广安元素。

2.具有艺术性和时代感,图案生动简明,创意新颖,醒目大方,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

3.应征作品采用A4图幅、彩色图形设计,主体标识应大于10mm×10mm,免装裱,同时附带不超过1000字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的设计说明。

4.应征作品需存储为JPG或PN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长和宽不小于12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模式为RGB色。

5.应征作品可为一个或一组图案,便于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标牌、印刷品、办公用品等载体使用。

6.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三、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关注川渝合作,支持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或个人,均可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四、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24时(纸质版作品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箱以系统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备应征资格)。

五、作品投递

1.所有应征作品均应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投稿人需提交三项材料:一是设计人员基本信息;二是设计图稿,即参选作品效果图;三是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即设计说明书。参选作品缺少任意上述材料视为无效。

2.设计人员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单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纸质版请邮寄至:四川省广安市思源大道1号广安市委宣传部宣传科,邮编:638000。

电子版请发送至:gyhzcbz@sina.com,邮件主题注明为“标识(LOGO)征集”字样。

六、作品评审与奖项

1.征集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定优秀作品和录用作品。评分比例:主题呈现35%,创意表现35%,视觉美感30%。

2.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设录用奖1名,奖金30000元;优秀奖4名,奖金各5000元。

七、其他说明

1.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行保留完整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应征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2.应征者应保证其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录用作品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

4.本次征集活动中最终录用的作品,视为征集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LOGO)征集活动组委会。

中国(广安)川渝合作示范区暨川东北经济区

投资贸易洽谈会标识(LOGO)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6年4月27日

http://leaders.people.com.cn/n1/2016/0427/c357524-28309542.html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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