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陋习随手拍征集活动开始啦!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8-07 

为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平台正在开展交通违章和陋习随手拍有奖活动,呼吁社会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重视,倡导公众共同摒弃交通陋习,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不文明交通违法的行为,以拍照的形式记录下来,发送给“娄底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平台在《随手拍曝光台》专栏持续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1、拍摄照片需内容真实,且拍摄时不能影响被拍摄者的正常活动,也不能在驾车时拍摄,因为这本身也是一种违章行为。

2、应征作品拍摄时期应为参赛当月照片,拍摄地点需在娄底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娄底经济开发区、娄星区、万宝新区、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双峰县),黑白、彩色不限。

3、拍摄主题要鲜明、拍摄效果要清晰,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文件中规定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具体内容可参考附表)。

4、报送作品必须注明违法行为或陋习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并配发评论内容(不超过150字),同时请留下拍摄者的联系方式(不予公布)。

五、投稿方式:

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平台“娄底交警支队”(微信号:ldjjzd),直接将参赛作品通过微信发送给“娄底交警支队”,活动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投稿。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娄底交警支队”(微信号:ldjjzd)


六、特别说明

本次活动中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不文明交通行为)不作为交警部门处罚依据(如拍摄者不愿透露自己的姓名、网名或微信号,可以在微信中提出匿名或改名的要求)。

附:

不文明交通行为及交通违法行为活动拍摄内容参考表(部分)

1、行人乱横马路、乱闯红灯的;

2、行人攀爬隔离护栏的;

3、 驾驶拼装的摩托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

4、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

5、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或穿插)行驶的;

6、 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7、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8、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9、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10、 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1、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12、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13、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

14、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的、不避让行人的;

15、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的或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16、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或拖拉机驶入其它禁止通行道路的;

17、拖拉机载人的;

18、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或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

19、不按规定倒车的;

20、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2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2、不按规定会车的;

23、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24、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25、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

26、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27、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8、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9、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0、驾驶人向道路上抛散物品的;

3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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