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教育】征集令(养成教育logo)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9-30 


征集养成教育LOGO

养成教育是我校立德树人的主要渠道、素质教育的具体抓手、德育工作的特色项目、学生工作的核心任务。自2016年以来,伴随着养成教育逐步深化,已在我校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为更好地宣传我校养成教育工作,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参与养成教育的热情,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养成教育LOGO设计图,具体征集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砥砺品行 筑梦未来”养成教育LOGO征集活动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郑向光

副组长:谭成才 杨鸿

组 员:李洪雨 李继红 秦成伟 韩景东 张烨 赵丹 戚旭娣 孙 强 张贺朗

三、征集内容:

(一)校养成教育LOGO(1项)

(二)养成教育22项好习惯的标志性LOGO(22项)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名称以养成教育小组名称命名 。

(二)作品须参与人或参与团队原创,严禁委托他人设计或剽窃他人设计成果。

(三)参与人或参与团队须在提交作品的同时,向主办方呈递LOGO设计报名表。

(四)参与人或参与团队须为光华学院在校教师或学生。

五、LOGO作品要求:

(一)LOGO标志应能明显体现所代表养成教育小组本组的特征,同时能充分展现该养成教育小组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LOGO标志应适用于各种视觉传播媒介,便于做各种延展设计图案及活动。设计应简洁美观,符号感强,易于识别,并明显异于其它著名标识,使之成为光华人心中过目不忘的养成教育符号。

(三)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风格不限。

(四)作品可采用电脑作图和纸质手绘两种形式。如是电脑作图则需提交以AI、CDR、PSD等格式的矢量文件和输出文件为jpg格式的图片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即300像素/英寸);手绘设计则要求采用A4白纸绘制。

六、征集时间:

2018年9月26日-2018年10月16日

七、评审细则

(一)评选方式:评选采取大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征集结束后,将组织视觉专业专家教师进行评选,确定各类应征作品的入围名单。评审组人员名单如下:

评审负责人:徐景福

评审组员:周 慧、刘琦伟、王璞、赵佳、高伟

(二)作品产生一定数量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择优确定长春光华学院养成教育最终LOGO。

八、有关要求:

(一)应征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应征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二)参选作品一经入选,其版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均归长春光华学院所有,恕不退还,请作者自行留底。

(三)作品应附上设计理念的文字说明(100字左右),表述完整,并注明学院、学号、姓名及联系电话,便于后期联系。

(四)提交的作品均由视觉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统一收集。

九、投稿方式:

纸质手绘作品请报送于视觉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电脑作图作品请发送于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为:作品名称+学院+学号+姓名。

线上投稿地址:2013220960@qq.com

线下投稿地址:视觉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1教311室)
联系人:魏紫薇 13989520680

附件:

1.征集校养成教育LOGO作品报名表

2.征集养成教育22项好习惯标志性LOGO作品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下载附件)

附件1

附件2


主办单位:长春光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吉林省大学生养成教育研究中心

共青团长春光华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协办单位:外国语学院、金融学院

电影学院、电气信息学院

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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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辑: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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