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局(营销部),市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期“新形象”青烟发展论坛品牌形象标识投票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9月17—21日,第二届“青烟发展论坛西宁分论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为期5天的第一期“新形象”青烟发展论坛品牌形象标识投票评选活动,对包含湟中县局(营销部)品牌形象标识在内的7个品牌形象标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投票,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投票基本情况
此次投票活动得到了市局(公司)全体干部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投票期间,投票平台访问量达到4968次,参加投票531人次,有效票数673票。具体投票情况如下:
第一期“新形象”青烟发展论坛品牌形象标识投票情况 | ||||
名次 | 部门 | 设计人 | 作品 | 得票数 |
1 | 湟中县局 (营销部) | 杜昱茜 | 236 | |
2 | 湟中县局 (营销部) | 徐志华 | 177 | |
3 | 湟源县局 (营销部) | 曹洪亮 | 159 | |
4 | 湟中县局 (营销部) | 王廷梅 | 36 | |
5 | 湟中县局 (营销部) | 杨生全 | 32 | |
6 | 大通县局 (营销部) | 田海红 陈桂梅 | 19 | |
7 | 企业管理科 | 李睿 | 14 |
二、存在的问题
从此次投票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门和员工参与品牌形象标识设计的积极性不高,参加评选的品牌标识数量较少,目前参与设计的部门只有4个,参与设计的人员只有8人,与其他州市公司相差较大;二是品牌形象标识设计方案未完全紧扣《省局关于举办“新形象”青烟发展论坛品牌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的通知》中规定的“符合‘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和青烟发展论坛特色,凸显出‘解放思想’这一永恒主题,同时具备青海烟草特点”的设计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动员,积极参与。各单位(部门),特别是未提供作品参加第一期“新形象”青烟发展论坛品牌形象标识投票评选活动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关于举办“新形象”青烟发展论坛品牌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动员部门新老员工参与品牌形象标识设计工作,并于10月26日前至少设计一个标识报至企业管理科。
(二)认真组织、确保实效。“青烟发展论坛”品牌标识征集活动的责任部门,要认真总结第一届评选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动员组织各部门设计制作品牌形象标识,并于10月底前组织开展第二期“新形象”青烟发展论坛品牌形象标识投票评选活动。
(三)综合评选、落实激励。“青烟发展论坛”品牌标识征集活动的责任部门,要在开展第一、二期“新形象”青烟发展论坛品牌形象标识评选活动的基础上,综合两期各品牌形象标识得票情况,评选出排名前四的品牌形象标识,并对设计人进行激励。
第二届“青烟发展论坛西宁分论坛”组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