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征集吉祥物啦!快来参加领取奖励吧!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1-16 

校团委征集吉祥物啦

为更好地展示和提升校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春华厦”的公众形象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快推进团属新媒体阵地建设,真正发挥团属媒体作用,使之更好地成为联系青年、组织青年、引导青年和服务青年的交流平台与载体,现面向全体华厦学子开展校团委吉祥物征集活动。

  01征集内容&时间

一、征集内容

  校团委吉祥物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

  02相关要求

  三、作品要求

  1、吉祥物须明显体现共青团组织特征,包含共青团的元素(和华厦元素),同时能反映华厦青年工作特点,展现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吉祥物应具有独特的表现形式,适用于各种传播视觉媒介上使用,便于做各种延展设计图案。设计应简洁美观、符号感强、体现正能量,便于识别、记忆。

  四、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

  2、投稿中需附上对吉祥物的设计说明(包含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内涵、背景等),字数在500字以内;

  3、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设计图案电子版应包含:1.JPG格式图片;2.原始工程文件(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

  4、可个人投稿也可以团队投稿,团队人数不能超过5人(含5人);

  5、设计说明须留下投稿人专业班级、学号、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将稿件和设计说明(见附件)以“专业班级+学号+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压缩发送至校团委宣传部部长徐自珍同学邮箱1432023662@qq.com;

  6、投稿作品须在征集时间内提交至指定邮箱,其他渠道投稿暂不受理。

  五、相关要求

  1、投稿评选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

  2、凡参选作品,一经入选,其知识产权均归校团委所有。校团委拥有注册商标、修改、使用、许可、印刷、出版及展示等权利;

  3、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邮件发出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4、本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要求。

  03细则

  六、评选细则

  征集活动结束后,评选采取专家评审和大众投票的方式进行。将组织人员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通过“青春华厦”微信公众号公示、投票,最终确定入围作品。(本次活动仅选出入围作品,最终作品将由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04奖励

  七、奖励方式

  1、 终选入围奖5名,奖杯+精美礼品+1绿色学分

   初选优秀奖若干名,精美礼品+0.5绿色学分

  2、参加者均可获得0.1绿色学分。

共青团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排版:彭俊怡

审核:汤锦瑶 廖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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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号ID:青春华厦

  勤学 修德 明辨 笃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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