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第十七中学·通知】关于开展茂名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形象表述语征集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10-17 

各部门、各年级:

为了进一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的开展,提升我校教师的职业新形象,增强学校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凝心聚力,鼓舞斗志,动员广大教职工参与到学校发展中来,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茂名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形象表述语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时间

1征集范围:(1)学校所有教职工均可参与投稿。以各部门、各备课组为单位,至少上报2篇参评作品;分别由部门负责人或备课组长收集,于1025日前以纸质文档形式报学校办公室和教研室(2)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也可参加投稿。政教处组织班主任把本《通知》发到家长群,发动家长积极参与,以班为单位将家长投稿情况报政教处。2、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截止。

二、内容要求

1、学校教师形象表述语要着眼于我校教师精神风貌,体现教师的责任、道德原则及行为准则,要有宽广的视野和号召力,充分展现我校教师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道德规范。

2、表述语要求文字精炼,通俗易懂,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字数在16字以内,并须提供300字左右的内涵解释

3、所用稿件要注明作者姓名、年级,来稿恕不退还。

三、评选及奖励

1投票及评选。全体老师对来稿作品进行投票,学校组织评委专家从得票较高的作品中评选出获奖作品。2、奖励。学校向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本次活动设:(1)个人奖:一等奖3200元奖品),二等奖5150元奖品),三等奖10100元奖品)2)组织奖:为优秀组织部门、备课组、班级颁发优秀组织奖。3、送审。学校办公室及评审专家组在获奖作品的基础上整合、修改、提炼形成茂名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形象表述语,报学校党委审定后,正式发布。

四、有关说明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3、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特此通知。茂名市第十七中学
2019年10月16日

教师形象主题歌《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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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办公室审核:林雯燕编辑:何水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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