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面向全市征集纪检监察歌曲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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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展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修复净化泸水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证,现面向全市征集纪检监察歌曲。

  01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止

  02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不限地域、年龄、职业、专业和业余词曲作者、音乐制作人

  03征集活动组织

在本次征集活动由省纪委省监委主办,市纪委市监委在本市范围广泛征集作品,向州纪委州监委推荐2首歌曲(含歌词及简谱),并于620日前将词曲制成音视频方式报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04歌曲要求

1.要体现政治性。歌曲应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从整体上反映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和事业特点,体现鲜明的云南省纪检监察辨识度和文化底蕴。

2.要体现时代性。歌曲应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可听性相统一,富有浓烈的时代气息和艺术表现力、感染力。要通俗易懂,易于传唱;词句生动,朗朗上口;内容积极向上,催人奋进。

3.要体现纪检监察性。歌曲应紧扣反腐倡廉主题,用纪言纪语体现云南政治生态发生的可喜变化,讴歌纪检监察事业,讴歌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广大党员干部风清气正、秉公执法、刚正不阿、遵纪守法和廉洁为民的优良品质,彰显进一步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的政治定力和担当。

4.歌曲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的内容,歌曲要求必须原创并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的歌曲;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歌曲;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参与投稿者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投稿歌曲的真实性由投稿者负责,凡因著作权引发的纠纷,一律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5.所有作品自留底稿,被选用的作品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不得再转投他方,活动主办方享有对作品的使用权、修改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05评选及奖励办法

歌曲征集后,将由州纪委州监委统一报送至省纪委省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将邀请云南省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委组,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16首歌曲,省纪委对入围的16首歌曲在省纪委省监委网站进行为期10天的网上投票,结合专家意见选出最受欢迎的1首歌曲作为纪检监察之歌,在纪检监察系统内组织传唱,对被选为纪检监察之歌的歌曲给子适当奖励。

  06投稿方式


歌曲稿件请邮寄到泸水市纪委宣传部(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人民政府C101室,邮编:673100),同时,可通过外网发至邮箱:jwxjs3888039 163.com,稿件请注明“纪检监察歌曲”应征作品,稿件内必须注明投稿人身份及联系方式,投稿联系人:杨建丽,联系电话:0886-388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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