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可使用全国“一村一品”标识。
标识样式如下:
来源: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编辑:霍然
监审: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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