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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关于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山阳形象宣传用语和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的公告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10-30  截止时间: 2021-11-25 

 

 

深入开展“爱我商洛·爱上山阳”主题活动,着力打造“一都四区”示范县,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幸福“五好山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归属感和凝聚力,进一步提升山阳形象,提高山阳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山阳形象宣传用语和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年10月10日至11月25日

二、征集内容及作品要求

(一)山阳形象宣传用语

1.弘扬时代精神,注重内涵,格调健康,积极向上,准确反映山阳形象,彰显山阳精神,充分展现山阳历史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凸显山阳特色。

2.高度概括山阳气质,凝练通俗,内涵丰富,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3.每条用语字数限定在12字以内,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的创意说明。

(二)山阳形象标识(LOGO)

1.形象生动,寓意深刻,内涵丰富,能直观反映山阳经济发展和人文历史及文化元素,充分展现山阳形象。

2.构图巧妙,布局合理,结合山阳县情以抽象符号与具体形象相结合,明显区别于其他同类城市形象的标识标志,整体视觉效果大气、简约、醒目,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

3.作品应充分考虑应用场景,如应用在城市建筑墙面、展会展览、路牌标识、画册信纸、个人名片等各种载体上运用的可实施性,要具有延展性、可变性、可塑性、可创性,具有演绎成动态、立体、渐变、交互、数字化变换等多元的可能,同时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4.作品电子图稿、设计说明和登记表统一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并附200-400字数的设计文字说明(内容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文字需存储为Word文档;图案像素色彩模式为RGB色,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仍能正常使用;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作品入选后提供给征集方。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国内外关心、支持山阳发展的自然人,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投稿。

四、投稿方式

1.本次活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山阳县文化和旅游局,由专人负责日常具体业务的办理和协调工作。

2.参与者应填写《山阳形象宣传用语征集活动登记表》、《山阳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登记表可登录山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山阳宣传”、“山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填写完毕后,连同作品一起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3.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山阳形象宣传用语、形象标识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投稿邮箱:shanyangwenlv2020@163.com

联系电话:0914-8382319 联系人:王方

五、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制订评审细则和作品评审,评审过程中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以实力和水平作为评分依据,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

1.初评阶段(11月25日—11月26日)。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计汇总,初评遴选出相应宣传用语、城市形象标识作为入围作品。

2.公众投票阶段(11月27日—11月29日)。将入围作品在山阳县人民政府网和“山阳宣传”、“山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及“爱上山阳”APP等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并在“山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开设投票窗口,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3.专家评审阶段(11月30日)。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专业评审,提出建议名单,经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六、奖项设置

(一)山阳形象宣传用语

根据所征集原创作品评选出入围优秀作品10条,每条奖励300元,最终评定成为山阳形象宣传用语的,奖励1000元。(不重复发放入围奖金)

山阳形象标识(LOGO)

根据所征集原创作品评选出入围优秀作品5件,每件奖励2000元,最终评定成为山阳形象标识LOGO)的,奖励8000元。(不重复发放入围奖金)

此次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

(二)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四)征集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五)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则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选用。

(六)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山阳形象宣传用语征集活动登记表》
2.《山阳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
 

中共山阳县委宣传部 山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10日
下载附件请点击↓↓

山委宣发〔2021〕37号关于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山阳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和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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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李鸿

编审:汪币桦

责任编辑:陈媛

编辑: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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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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