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作品征集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2-08-28  截止时间: 2022-09-10 

 

 

2022年9月12日至9月18日是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做好自治区推普宣传工作,决定开展我区推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

 

 

一、宣传作品主题  

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

二、宣传作品类别及要求

(一)宣传短视频。采用视频短片或电脑动画(FLASH)等形式,时长为30-60秒。

(二)宣传海报。采用手绘图、电脑打印图等形式,JPG电子图片格式,不小于5M。

(三)宣传标语。标语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不超过20字

(四)宣传语示范朗读视频。国家级、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宣传语示范朗读视频,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5秒。

三、其他要求

(一)关心、热爱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机构和公众、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及广大学生均可参与。参与单位、个人可参与多个宣传作品类别的投稿,每个类别可投多件作品。

(二)本次活动不接受纸质投稿,所有投稿均需以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nmgjyt_yyc@163.com。

 

(三)报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自负知识产权相关责任。自治区教育厅(语委办)拥有报送作品的使用权。

四、活动时间

(一)本次活动征集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至9月10日。

(二)评选时间为:2022年9月。

  五、奖项设置及使用

(一)宣传短视频。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宣传海报。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三)宣传标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四)宣传语示范朗读视频。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0名。

自治区教育厅(语委办)在获奖作品中择优选用,作为本届推普周自治区推普宣传作品在全区范围内宣传使用,并向作者支付创作费用。宣传短视频每条5000元,宣传海报每幅2000元,宣传标语每条100元。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编辑:苏勤

校审:包革命 郝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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