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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安徽省来安县城市形象宣传语涉嫌抄袭作者获奖资格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2-03-10  截止时间: 0000-00-00 

 

 

 

关于取消安徽省来安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涉嫌抄袭作者获奖资格的通知
 

2022年2月27日至3月2日,来安县对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的10名获奖作者及作品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举报信息多条。经验证核实后,以下3条宣传语作品涉嫌抄袭并取消作者获奖资格:

 
 
1. 宣传语二等奖作品“灵山秀水江淮地,古韵新风新来安”被举报涉嫌抄袭:
 

(1)2021年葫芦岛城市形象表述语征集评选提名作品“灵山秀水休闲地,古韵新风葫芦岛”。

 
 
2. 宣传语二等奖作品“江淮翡翠,皖美来安”被举报涉嫌抄袭:
 

(1)2011年芜湖市旅游形象口号入围作品“江淮翡翠,‘沪’外名片”;

(2)2016年滁州市城市形象宣传标语三等奖作品“醉意山水,皖美滁州”、入围奖作品“江淮翡翠,山水醉城”;

 
 
3. 宣传语三等奖作品“山水风物秀 来安古韵长”被举报涉嫌抄袭:
 

(1)2020年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宣传语等征集二等奖作品“恒山风物秀,浑源古韵长”;

(2)2020年马屿镇城镇宣传口号三等奖作品“镜乡风物秀,马屿古韵长”

经查证,以上3条宣传语作品系套改地名,情况属实。经来安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研究决定,取消“灵山秀水江淮地,古韵新风新来安”、“江淮翡翠,皖美来安”、“山水风物秀 来安古韵长”3条宣传语作者获奖资格。

来安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和

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

2022年3月10日

来源:来安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

编辑:梁泰宁

审核:刘金柱

审签:陈沁园

2022.3.10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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