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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荣县文化和旅游形象宣传语征集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4-04-23  截止时间: 2024-05-10 

为树立良好的荣县文化旅游形象,提升荣县文化旅游传播影响力与美誉度,全力推进荣县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荣县文化和旅游形象宣传语,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征集内容

荣县文化和旅游形象宣传语

图片            

 

02征集时间阶段

(一)作品征集阶段:2024年4月25日—5月10日

(二)作品初选阶段:5月11日——5月20日

(三)线上评选阶段:2024年5月22日—5月26日

(四)专家评审阶段:2024年5月29日—5月30日

(五)公示阶段:6月1日—7日           

03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有权利参加。

          04作品要求及投稿要求

(一)征集分为两个赛道:文旅名片、宣传口号。投稿人可以至少选择一个赛道参加征集。其中:“文旅名片”以四字短语为一组,至多不超过四组短语;“宣传口号”不限字数,原则上不超过一句话。

(二)作品要能够充分反映荣县文化和旅游特色优势,以及荣县厚重历史的文化底蕴,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召力、亲和力和宣传效果,适用于荣县文化旅游和城市宣传推广的需要。

(三)作品应当主题鲜明、语义完整、语言凝练、内容精炼,朗朗上口,易读易记,方便传播,应附不超过300字的创意说明。

(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五)以下现有宣传语不得再作为本次征集对象:玉章故里、辛亥首义、如来福地、田园荣州、诗书之乡、千年古县、西部陶都、花茶之乡、盐都之源、穹隆秘境、“如来荣县 如您所愿”、“山水佛城 烟火荣州”、“小县优城 烟火荣州”。以上作品将直接参与评审。

05投稿方式

(一)本次征集仅接受电子邮件方式投稿。

(二)投稿人需按要求填写《荣县文化和旅游形象宣传语征集表》(附件1)和《作品原创承诺书》(附件2,须经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文档),将以上2个文档置于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规则为:“荣县文化和旅游形象宣传语+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851620099@qq.com;联系人:先老师 18398627240。

06征集评审 

(一)征集人将在开展线上评选后,聘请专家成立评审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入选作品。

(二)评选结果将在荣县人民政府网、荣县文旅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荣县融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和媒体上公布。

07奖项设置

对两个赛道入选作品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者将获得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颁发的入选获奖证书,并获得相应等次奖金。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1000元。

08活动声明 

(一)投稿作品应当为原创未发表作品,不得侵犯任意第三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投稿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本次征集入选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均归征集人所有(法律规定只能由投稿人享有的权利除外),在今后使用作品时,不向投稿人支付任何费用。投稿人不得再将入选作品作为其他用途。

(三)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先后为序),所有征集作品不再退还。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

(五)征集人在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入选作品,除及时通知投稿人以外,征集人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六)凡参与此次征集的投稿人即为同意本公告所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征集人无需另行与投稿人签订任何协议。

(七)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

附件:荣县文化和旅游形象宣传语征集表.docx        作品原创承诺书.docx

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4月23日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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