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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征集形象标识(LOGO)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5-10-22  截止时间: 2025-11-05 

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于2022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下设江苏省淮海剧团、江苏省长荣京剧院、淮安市淮剧团;三个院团均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淮海戏、京剧、淮剧)保护单位。 承担着淮海戏、京剧、淮剧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文艺戏曲创演,政策宣传,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交流等职责。

     为更好地展示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的新形象、新风貌,进一步提升文艺院团的影响力、传播力,提高公众认知度,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单位、组织均可参与。

 三、作品要求

1.主旨突出。应征作品应紧扣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的定位和职能,鲜明展示其地域属性、行业特征,呈现创新创意理念特质。

2.内涵丰富。应征作品要突出淮安独特的历史文化内涵、地域特点、人文精神及现代气息,体现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作为城市文艺阵地、文化传播窗口的重要作用和地位,鲜明展示淮安地域文化、戏曲行业特征。

3.创意独特。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避免与现有LOGO或知名品牌标识雷同。同时,要求创意新颖、构图和谐、简洁美观,具有高辨识度,能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4.严禁侵权。应征者应遵守宪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杜绝抄袭,严禁侵权。应征作品必须具有高度的原创性,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稿,以便后续版权确认及可能的设计调整需求。因相关侵权问题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应征者全权承担。

 四、作品报送

1.提交方式:

应征作品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邮箱,主题需注明“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形象标识(LOGO)征集+作者姓名”。

电子邮箱:1400369793@qq.com

联系人:吴建华

联系电话:13605231527

2.提交内容:

(1)形象标识(LOGO)作品。

作品命名方式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个人)”,作品为彩色效果图,附有相应的创意说明(500字以内);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文件格式为JPG,颜色模式为RGB模式;作品入选后需提供完整、可编辑的矢量图文件(如PS、AI、CDR等格式)。

(2)征集活动报名表及作品版权承诺书。

应征者需如实、完整填写征集活动报名表及作品版权承诺书(见附件1、2)。单位参加需加盖公章,个人参加需本人签字。

 五、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设优胜作品1件,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优秀作品3件,奖金各1000元+荣誉证书。若作品均未达到品质要求,奖项可空缺处置。 

2.征集时间截止后,主办方将根据活动标准及具体细则,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

3.评选结果将在“戏曲淮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产生的所有费用需自行承担,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应征方案相同的,以提交时间最早者为准,创作者请自留底稿,以备查证。

2.获得入围作品及以上奖项者,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归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所有,作者仅保留署名权,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表该作品,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拥有对所有入围和采用作品进行优化、加工和再创作的权利。

3.应征者投稿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凡参与投稿的应征者,视为接受并遵守所有活动规则。

4.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对此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一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附件二淮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作品版权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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