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塑造品牌形象、更好适应新媒体时代传播需求,打造兼具纪检特色和江都辨识度的专属视觉符号,江都区纪委监委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清风江都”形象标识(LOGO),汇聚创意力量打造专属江都的廉韵视觉名片。
@所有人,快来投稿!
了解一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正式征集周期为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三、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须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意深远、内涵厚重,能体现江都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贴合纪检监察工作宣传定位。
2、投稿作品须构思新颖、主题鲜明、识别度高,突出庄重感和设计美感,适合作为微信公众号的图标,适合在印刷、实物、媒体等多种载体和不同场合中宣传和应用。
3、投稿作品须存储为jpg格式(清晰度要求3M及以上,彩色);同时附上设计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最终入选作品的创作者须额外提供作品可编辑源文件(如AI、PSD等格式)。
四、投稿方式
1、投稿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江都区纪委监委宣教室邮箱:xuanjiaoshi2018@163.com,联系电话:0514-86291310。邮件标题统一为:清风江都形象标识+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2、所有材料须统一整理至单个文件夹并压缩打包后上传发送,具体包含3份材料:投稿作品电子图片样稿、“清风江都”形象标识公开征集报名表(附件1)、原创作品承诺书(附件2)。
五、评选与奖励
本次 LOGO 征集采取专家集中评审方式进行评选,评审结果统一公示,主动接受内外部监督。对经评审后最终采用的作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活动声明
1、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能使用设计网站自动生成标识图案、不能使用人工智能(AI)软件生成标识图案,无剽窃、抄袭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且未授权第三方使用;其内容不得构成对第三方著作权、专利权等任何权利的侵犯。如因作品存在权利瑕疵引发纠纷,投稿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两人及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作品相关著作权、奖励分配等由全体合作者内部协商沟通确认。若有内容相同者,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3、未经主办方允许,投稿人不得擅自以“清风江都”品牌名义对投稿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或商业性使用,不得误导公众将投稿作品视为“清风江都”形象标识。在主办方正式官宣并公布最终采用作品前,投稿人不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对外宣称、暗示或误导他人认为其投稿作品与“清风江都”存在官方关联,包括但不限于以“清风江都LOGO创作者”等称号进行宣传。
4、主办方将在评选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被采用作品的创作者联系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创作者应予以配合,完成签约后方可领取物质奖励。若创作者无正当理由逾期7个工作日以上未能完成协议签署,则视为自动放弃被采纳资格,主办方有权选择是否顺延至下一顺位作品,且无须支付任何费用。作品采用后,作品所有权、使用权归主办方,各场合使用无须征得创作者同意。
5、本活动为公益性征集,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还,投稿人应自行留存作品备份。投稿人提交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征集活动的联系、评审等用途,主办方将对相关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未经投稿人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主办方有权无偿将所有投稿作品用于本次征集活动相关的公示、展示、宣传等非商业性用途,无须另行取得投稿人同意且无须向投稿人支付任何费用。
6、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江都区纪委监委所有。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
期待你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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