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征集中心 > 标识(LOGO)、吉祥物 > 正文

大兴安岭“红蓝IP”AI作品征集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26-08-10  截止时间: 2026-09-30 

为创新网上宣传形式,挖掘优秀新媒体创作力量,结合新技术新应用讲好兴安故事,传播网络正能量。团地委、地委网信办联合开展“红蓝IP”AI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期待大家踊跃投稿!

一、参与对象

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网络达人、航拍爱好者、AI创作者、短视频创作者。支持单人创作、多人联合创作,不限年龄、职业。

二、活动安排

1.作品征集:8月5日—9月30日创作者投稿,投稿邮箱:2301239831@qq.com,投稿须报送作品原文件、创作者姓名、电话,300字以内内容简介,多人联合创作需标注全部主创人员。

2.集中展播:9月1日—12月31日主办方审核筛选优秀作品,在全区政务新媒体账号及网络传播矩阵持续展播,同时报送省级平台推广。

三、创作要求

(一)创作主题方向

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共建共享清朗网络空间。作品须紧扣网络文明建设、网络安全防护、电信反诈科普、家乡自然风光、林下特色产业、兴安红色文化、基层民生发展等主题,作品内容积极正向、贴合大兴安岭本土特色,可围绕一个方向,也可多主题融合。

(二)作品形式与规格标准

1.作品类型不限:短视频、公益广告短片、宣传海报、H5、插画组图、表情包等均可。鼓励运用AI绘图、AI视频生成、AI智能配音等数字化工具开展创作。

2.硬性要求:所有投稿作品须融入“红蓝IP”形象元素,元素占比不低于30%(IP详情附后,扫码获取)。采用本IP制作的作品未经地委网信办审核同意,不得以个人名义发布、推广。

3.作品要求:视频类作品时长不少于30秒,MP4格式,分辨率1080P及以上,音画质清晰流畅,横、竖屏均可;图片类要提供清晰原文件。

(三)版权规范要求

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提交后,主办方享有公益宣传、二次剪辑、线上线下展播的无偿使用权,创作者保留作品署名权。

四、活动激励

优秀作品纳入专题专栏展播,其创作者可领取定制文创礼包。优秀创作者纳入网信、团委联谊群体,优先受邀参与线下采风、专题培训、主题宣传等活动。

欢迎有创作意向的朋友,积极投递作品参与本次活动!

大兴安岭“红蓝IP”AI作品征集.0图片

(联系人:高崧戈 电话:2730203)


上一篇:福建省网络举报、网络辟谣IP形象设计征集
下一篇:最后一页

征集网服务 征集网服务保障 征集网发布服务 征集网设计服务 征集网官方认证
发布征集
征集网官方微信

征集网官方微信

征集网客服二维码

征集网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