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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高山百香果征集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5-08-02  截止时间: 2025-10-31 
活动奖金:20000

为了进一步扩大龙胜高山百香果的知名度,推动龙胜高山百香果影响力及增强品牌形象,提高广大果农的收入,龙胜各族自治县将对产于龙胜的高山百香果在网络上进行全产业链宣传,为鼓励广大新媒体人积极参与宣传,特制定“龙胜高山百香果”新媒体宣传奖励办法。

一、活动时间 

2025年8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二、参与活动人员范围 

全国各地的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报送作品相关要求 

1.宣传内容。以推介展示龙胜高山百香果为主要内容,可围绕龙胜高山百香果的成长过程、生长环境、营养价值、贮藏方式、食用方法、饮食搭配等题材进行记录和拍摄,内容正面、积极、有利于提升龙胜高山百香果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宣传要求。内容应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稿件必须是原创,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处理,作者应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严禁抄袭、剽窃。稿件需为2025年拍摄的原创图文、视频,2024年已获奖励的视频、图文素材不在奖励范围内;作品须紧紧围绕主题宣传,与龙胜高山百香果元素无关的稿件不参与奖励。

3.宣传形式及要求。图文作品,文案字数≥100字,包含图片≥5张,图片优质;视频作品,文案字数≥100字,时长≥20秒。图文和视频作品发布时需带“#龙胜高山百香果”话题和位置定位(龙胜境内),拍摄质量高、剪辑精致。

四、发布平台 

抖音、微信视频号、快手、小红书、B站

五、作品浏览量计算方式及奖励办法 

为持续推动龙胜高山百香果在网上的热度,本奖项以月度为单位进行审核奖励,作者账号必须实名认证,报名时需将当月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快手、小红书、B站平台发布的单条稿件(同一内容,不同平台的作品,取最高浏览量那条)内容及互动数据提交至指定邮箱,满足以下要求给予奖励。

① 单条稿件浏览量≥5000,给予奖励50元;

② 单条稿件浏览量≥1万,给予奖励100元;

③ 单条稿件浏览量≥3万,给予奖励200元;

④ 单条稿件浏览量≥5万,给予奖励400元;

⑤ 单条稿件浏览量≥8万,给予奖励600元;

⑥ 单条稿件浏览量≥10万,给予奖励1000元;

⑦ 单条稿件浏览量≥20万,给予奖励2000元;

⑧ 单条稿件浏览量≥50万,给予奖励3000元;

⑨ 单条稿件浏览量≥100万,给予奖励5000元。

⑩ 单条稿件浏览量≥1000万,给予奖励20000元。

活动期间每月奖励限额5万元(税前)。若当月奖励达上限,则按作品浏览量从高到低排序兑现;未兑现的作品顺延至次月(按次月的浏览量数据)继续按作品浏览量从高到低排序兑现。上月度未兑现完的奖励资金结转至次月使用。

六、投稿方式 

1.参与者须填写《2025年度“龙胜高山百香果”新媒体宣传奖励活动报名表》,同时将平台账号主页,稿件浏览量数据截图,文字、图片和视频的原始素材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邮件按照“投稿者姓名+发布平台”格式注明投稿。不按规定投稿或备注信息不全的稿件,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投稿邮箱:

lsxcbwx2023@163.com。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谭接东,0773-7511135,18076770584。

七、其他事项 

1.以上征集稿件由同一作者、多人合作的在多个自媒体平台发布的,按照不重复计奖的原则,以最高互动量为依据进行奖励;同一稿件由多人合作,只奖励第一申报人,由第一申报人自行在全部合作者中进行分配。

2.所有作品内容及账号数据(浏览量)如有作假、搬运、模仿、抄袭、侵权等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