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南京市民政局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持续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博爱童行”儿童福利工作品牌,为持续深化该品牌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赋能南京市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南京市“博爱童行”工作品牌标志(LOGO)及IP形象网络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南京市“博爱童行”工作品牌标志(LOGO)和IP形象。其中,IP形象为1组,形象为1个男孩和1个女孩。应征者可自由选择参加单项征集或两项征集。
二、征集范围和时间
(一)征集范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凡有意愿的单位、团体和个人均可参与。
(二)征集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4日下午16:00止(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三、征集要求
(一)主题鲜明:作品应围绕“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工作内涵,以“博爱、守护、引领、成长”为价值观,体现南京市儿童福利工作用专业力量助力儿童健康成长的责任使命,可结合南京市花(梅花)、市树(雪松)等城市名片,展现南京城市文化底蕴,对社会公众具有较强的感召力。
(1)标志(LOGO):应体现“南京市”、“博爱童行”主题元素。
(2)IP形象:分别为“宁宁”(男)和“童童”(女)2个儿童形象,形象积极健康,色彩搭配符合儿童视角和大众审美,富有童趣,设计新颖活泼,视觉形象鲜明,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体现儿童友好精神内涵。
(二)富有美感:应征作品应构思新颖、创意独特、简明易记、通俗易懂,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视觉感染力。
(三)易于传播: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应用性强,适合用于各类常用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的制作(印制)需求。
四、提交作品要求
(一)应征者应提交应征作品电子版、应征表扫描件(附件),应征作品电子版本应为彩色、矢量图,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存储为JPG格式。
(二)IP形象作品须绘制形象的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入选后需提交设计文件,如psd/ai文件等。
(三)应征作品电子版、应征表扫描件需以压缩文件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673964645@qq.com,文件名称注明“作者姓名+南京市“博爱童行”儿童福利工作品牌标志(LOGO)/IP形象”。
五、奖项设置
(1)采用奖3000元/名,LOGO和IP形象各1名;
(2)入围奖500元/名,LOGO和IP形象各5名。
六、其他事项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模仿他人作品和创意。如因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二)所有应征作品禁止一稿多投,不得用参赛作品参与其他与本赛事相同或类似的活动。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应征者不得自行发布、发表应征作品。
(三)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南京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所有,未经南京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授权,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使用;南京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四)本次征集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作者请自留作品底稿。
(五)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所有。
联系人:周婷;
联系邮箱:673964645@qq.com
附件:应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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