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酒泉市巾帼家政品牌建设,打造全市巾帼家政服务统一、鲜明、专业的文化形象,提升巾帼家政服务标准化、品牌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巾帼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高质量发展,酒泉市妇联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酒泉市巾帼家政服务品牌名称及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酒泉市巾帼家政服务品牌名称、标识(LOGO)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范围征集,个人、组织、单位、
社会团体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8月10日下午18:00
四、征集要求
(一)品牌名称设计要求主题鲜明、简洁易记,同时能体现家政服务行业属性、突出女性特征和酒泉地域特色,应包含500字以内的解读说明。
(二)LOGO设计要求寓意贴切、构思新颖、图形美观,既能充分体现家政文化元素和精神底蕴,又能展示巾帼家政形象特点。LOGO设计应征作品应是一件完整的作品,包括标识(LOGO)设计图稿、创作理念,标志图形可单独使用;设计作品应为JPG格式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
(三)设计作品应易于推广传播,适合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标牌、印刷品、办公用品、文创产品等多种载体上制作及使用。
(四)每位应征对象可针对品牌名称、标识一并投稿,也可仅投稿其中一项。
五、报送要求
(一)投稿作品电子版应在截稿时间之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437748838@qq.com,来稿邮件内应附作者本人姓名、单位(或学校)、住址及联系方式。申报咨询电话:0937-2614610。
(二)邮件标题:酒泉巾帼家政品牌应征+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六、评选办法及奖励
(一)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市妇联组织评委会对征集的品牌名称和标识进行评选。最终结果将在酒泉妇女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并在今后酒泉市巾帼家政品牌建设中直接使用。
(二)品牌名称和标识(LOGO)同时采纳的,奖励设计者奖金2000元;采纳其中一项的,奖励设计者奖金1000元;奖项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七、征集说明
(一)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在任何领域公开发表,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设计者本人负责;主办方有权追究应征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金。
(二)应征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不含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内部涉密内容、为原创且享有相关作品知识产权。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的相关问题,由应征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本次征集活动中的获奖作品,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作品,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及发布权等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可免费用于公益广告、新闻发布、制作纪念品、展览展示等宣传用途。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及进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
(四)应征者须同意并确认主办单位在使用应征作品时可无需标明创作者的姓名或名称。
(五)若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按征集活动专用电子邮箱接收作品邮件时间先后原则,首个申报作品拥有参评权。
(六)应征作品一经提交申报,即视为应征者同意并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约定。
(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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